分居半年可申請夫妻財產分開制?

題:
目前和先生處與分居狀態,因為無法忍受他將女人帶回家中,雖然他承認帶回家中,但不承認有茍且之事,奈何我又出差無法抓到抓姦在床的證據,所以無法忍受與此人相處,我離家出走在外租屋達半年以上,我聽說如分居達半年以上就可到法院申請夫妻財產分開制,請問確有其事嗎?
我想請問律師以下問題:
1.是否真的分居達半年以上即可到法院申請夫妻財產分開制?
2.如真已到法院申請夫妻財產分開制,那是否妻在已分居但未離婚的前提下再自斥資購買房子,還受制於離婚後先生可要求分享這房子的權利嗎?

回答:
一、民法第1010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夫妻之總財產不足清償總債務或夫妻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時,前項規定於夫妻均適用之。」
您欲提出聲請時需提供事證供法院審酌夫妻是否有難於共同生活及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之情形。

二、在聲請改用分別財產制的情形下,若法院准予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則以「法院宣告確定時」為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妻之一方皆有權訴請他方就「改用前」之剩餘財產差額進行分配。故在法院裁判確定前之財產仍為剩餘財產分配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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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在遺產申報的最後一天,王文洋也幫自己的父親送件,申報財產;不過申報的遺產金額,卻是超過了800億,遠高於三房子女,5月申報的400多億遺產,多了將近1倍,光是繳交遺產稅,也高達了183;。昨天傳出了被黑道恐嚇,一早王文洋似乎躲在家裡沒出門,而警方也在王文洋家門外,加強巡邏。

傳出遭到黑道恐嚇,王文洋的家門外,氣氛顯的格外緊張,平常罕見的員警巡邏,現在卻是1個小時,就來2次。

記者:「因為總裁所以有加強巡邏?一般的民宅會這樣巡邏嗎?有收到類似的指示嗎?」

警方如此大動作保護王文洋,恐怕也是跟錢脫不了關係,因為根據了解,王文洋已經在7月15日,申報王永慶遺產金額高達了800億和三房申報的,有差了近1倍之多,連要繳交的遺產稅,也差了近百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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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文洋王總裁他出門了嗎?」王文洋門口警衛:「這個我沒有辦法回答。」記者:「是不是有警衛特別巡邏?」王文洋門口警衛:「你們不是都看到了嗎?」

門房警衛被下風口令,一早王文洋也沒有出門跡象,王永慶的家族爭產,現在連國稅局頭都大,不排除把遺產,和配偶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行使爭議,採取分割處理,最晚明年5月發出税單,讓高達百億的遺產稅先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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