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盜版/轉貼/專利/商標/著作權
婚姻法律-結婚/離婚/外遇/通姦/家暴/妨害家庭
債務相關-討債/催款/抵押/假扣押
家庭法律-親子/收養/監護/繼承/遺囑/夫妻財產
刑事犯罪-通姦/性侵害/酒駕/詐欺恐嚇
消費糾紛-醫療糾紛/網路購物/消費者保護法
97年度台灣家暴統計
台灣離婚率統計
外遇率升高影響離婚率
景氣差失業多家暴婦幼增
社會案例分析
家扶中心探訪案例
九年之癢佔離婚者半數,新婚三年內求去高居第二位
民法條文│刑法條文│勞基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著作權法│消基法│性騷擾防治法
大老婆的苦惱
結束痛苦的婚姻,和第三者攜手未來
幻想偷情的角色
結束外遇,婚姻挽回、復合
結束婚外情,老公變的超體貼
情敵竟成了姊妹淘
你老婆打電話來
老公和炮友分手,我沒離婚錯了嗎?
致命婚外情,要我墮胎就死給你看!
妻妾不如偷不著
你如何對待情敵及背叛的情人
你的愛情真面目
你能在多角戀情中勝出嗎
你被情人拋棄時的反應為何
你會成為第三者嗎?
我的感情能夠起死回生嗎
面對變心的他,你會做出什麼
最近另一半劈腿指數
測驗你的劈腿指數有多高
誘惑面前你會不會隨意出軌
妨礙家庭在刑法上正確的說法為"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除了通姦罪屬之,誘拐有配偶之人離家、同居等,或者誘拐未成年人離家等,都屬於妨害家庭,依法可提起告訴。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39歲鄭姓女子與已婚的北市松山警分局偵查隊邱姓刑警發生婚外情後,多次被不明電話簡訊騷擾;鄭女表示,7日上警局求助,遭邱員同事暴力相向,以水杯丟她,造成右手肘紅腫瘀傷,疑有韌帶斷裂之虞,擬告對方涉及傷害。
松山警分局表示,邱員與鄭女婚外情部分95年即開始,去年爆發後已依規定記兩小過處分,並列為輔導對象;邱員的張姓同事否認有拿水杯丟傷鄭女,表示現場有很多人,也有錄影存證,絕沒有在警局內打人,如果要告他傷害,他會反控誣告。
張姓警強調未傷人
邱姓刑警表示,他確實曾與鄭女交往,因此被處分兩個小過,也付了不少錢,由於妻子捍衛自己權益,堅提告訴,全案進入審理中,他不方便多表示意見。
鄭女表示,她從事土地開發工作,95年間因提告一件詐欺案,認識當時還在中正一分局服務的邱員,對方稱自己沒有婚姻關係,兩人陷入熱戀,後來邱的元配發現,控告她妨害家庭,邱員被調往松山警分局。
警督察組介入調查
鄭女說,自此之後,她不斷接到騷擾簡訊,有時深夜、有時清晨都會接到未出聲電話,使她身心俱疲,精神快崩潰,向警方報案也無效。7日她前往松山警分局求助,卻遭邱員的張姓同事以三字經辱罵,並涉嫌拿水杯丟她,使她右手肘受傷,全身衣服都濕了,事後前往仁愛醫院驗傷,擬提出傷害告訴。
張姓刑警說,沒有拿水杯丟她,印象中鄭女好像情緒過於激動,不小心打翻水杯,不曉得她的傷怎麼來的。警方說,傷人案分局督察組已介入調查。
離婚探討
離還是不離? |
家暴探討
忍還是不忍? |
外遇捉姦
捉姦求償嗎? |
| 常見的婚姻迷思 離婚不是壞事 不想離婚? 擬定離婚協議書的注意事項 離婚後孩子怎麼辦 ? |
遇到家暴立即求助避免悲劇 面對家暴受害者該給予什麼協助? 家暴現行犯,警方可立即逮捕 家暴加害人,也需要心理協助 |
成立通姦罪一定要抓姦在床? 配偶之一方精神外遇,是否構成刑法的通姦罪? 配偶與人通姦,被害之配偶能否請求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