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隱瞞未滿16歲而發生親密行為,我會觸法嗎?

問題:
我在3年前我結交了一位女友,當時我已經18歲了,而她才15歲而已,但她真的真的很成熟,我當時有詢問過她的年齡,她跟我說她也是18歲,當時還有我的朋友在場,可作證,而我也不疑有它相信了她真的是跟我同年齡,後來過1年後我才知道她真實的年紀,男女朋友在一起難免會有一些親密的行為發生,我們也不例外。

在她未滿16歲的那段期間,我們有發生過一些肢體的撫摸和親吻臉頰、嘴唇,但沒有發生性關係,最近看了一些法律叢書,刑法裡有一法條是規定不得與未滿16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不然是觸法,請問我這樣是不是算觸法了呢?可是我真的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才會犯罪而不自知,現在想想真後悔當時為何沒有認真查清楚對方年齡,我們當時有拍攝一些親密照片,如親嘴、擁抱的照片,3個月前我們大吵一架而沒聯絡分手了,如果她現在拿之前那些親密的照片可以對我做出何種不利我的事嗎?例如:去告我當時猥褻她?

回答:
一、刑法第227條第4項規定: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上述處罰之規定只有處罰故意犯,也就是犯罪人知道對方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如果犯罪人從外觀上看不出來對方是14 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而且對方也向你表示他已滿18歲,所以,你主觀上並無猥褻幼童之故意,有可能不成立該條犯罪,但是,前提是您能提出證據說服法院,相信你並無猥褻幼童之故意。

 

相關新聞報導

私通姪媳 冒姪查勤曝姦情

疑她結新歡 查情敵

〔記者吳岳修、劉慶侯/台北報導〕北市驚見一起家族亂倫案,事業有成的姑丈貪圖姪子老婆美色,重金為餌勾引姪媳,姑丈後來發現姪媳疑似再結新歡,醋勁大發想清查情敵是誰,涉嫌利用替姪子辦理保險之際,冒名申請登記在姪子名下的姪媳電話通聯紀錄,結果通聯紀錄收費列在姪子下期帳單被發現,姪子起疑追查,才揭穿老婆與姑丈的亂倫。

姪子一狀告上法院,士林地檢署偵查時,姑丈與姪媳均坦承有通姦行為,檢方目前另案偵辦中,姪子遭逢此重大打擊,日前也與妻子辦妥離婚,另外控告姑丈冒名申請通聯紀錄,涉嫌偽造文書罪,士檢昨天將姑丈依偽文罪嫌提起公訴。

承認不倫 稱遭設計

吳姓姑丈昨向記者表示,有和姪媳在多年前曾發生過不倫之戀;但他認為,是被姪子夫妻設計仙人跳,想圖謀他的財產,過年前,姪子夫妻向他要5百萬元和解,他認為是遭惡意設計,寧願循法律途徑解決。

檢方調查,這起亂倫悲劇發生在96年間,涉案的48歲吳姓男子經營工程建築行,被害姪子也在吳某公司任職,沒想到吳某看上年輕貌美的姪媳,藉著親戚間噓寒問暖之便,兩人瞞著姪子暗通款曲,亂倫時間長達兩年,吳某事後給予姪媳60多萬元零用錢,而姪子始終被蒙在鼓裡。

檢方指出,去年9月間,吳某發現姪媳手機出現不明來電,甚至不敢在其面前接聽電話,懷疑姪媳另結新歡,為釐清疑點,吳某掌握姪媳電話為姪子之名申請,遂趁替員工辦理團體保險之便,持姪子身分證向電信公司申請通聯紀錄,卻因電信公司將通聯收費列在姪子下一期帳單,引起姪子注意而追查,這才發現妻子與姑丈的亂倫戀情。

離婚探討

離還是不離?

家暴探討

忍還是不忍?

外遇捉姦

捉姦求償嗎?

常見的婚姻迷思
離婚不是壞事
不想離婚?
擬定離婚協議書的注意事項
離婚後孩子怎麼辦 ?
遇到家暴立即求助避免悲劇
面對家暴受害者該給予什麼協助?
家暴現行犯,警方可立即逮捕
家暴加害人,也需要心理協助
成立通姦罪一定要抓姦在床?
配偶之一方精神外遇,是否構成刑法的通姦罪?
配偶與人通姦,被害之配偶能否請求損害賠償?